AWH計重電子秤主要技術功能
1. 準確度:本產品符合 JB/T 5374-91 標準之要求。
2. 傳感器:電阻應變式稱重傳感器 C 級 3000 分度
3. 綜合功能:自動零點追蹤功能;計數功能;重量累計功能;去皮、預去皮功能。
4. 額定電壓:AC 220V (+10%,-15%) 50Hz± 1Hz 電源線
DC 6V/4Ah 充電電池
5. 使用溫度范圍:5℃~40℃
6. 貯藏溫度范圍:-40
~ 60
℃ ℃
7. 低電壓警示:
低電源警示符號顯示時,若未實時充電,電子秤將于20~30小時后(使用背光狀態(tài)約3~5小時),
自動切斷電源,進入電池保護模式,必需充電方能使用。
AWH計重電子秤電源部份說明
充電電壓
AC 220 V (+10% , -15%)
耗電流
1. 大約 DC 20 mA,正常使用時使用時數約 200 小時。
2. 大約 DC 67 mA(背光 ),使用時數約 60 小時。
3. 大約 DC 71 mA (背光 + RS232 ),使用時數約 56 小時。
AWH計重電子秤功能操作
1.背光功能
按 背光 鍵,可循環(huán)選擇三種背光模式 :
. Þ 自動背光模式,當重量大于 10d 或按按鍵時,背光點亮。置零 (重量
小于 10d)約 5 秒后,背光熄滅。
.
Þ 背光一直點亮。
. Þ 背光關閉。
2.零點
電子秤若于使用過程中,有零點飄移現象(即秤臺上無物品,但屏幕出現微小重量值),按
置零 鍵置零,此時屏幕上將有零點符號(à0ß)指示
AWH計重電子秤計重功能
(1) 累計功能
I. 重量累計
v 重量不須置零,即可作下一筆重量之累計。即秤臺上之重量變化超過±10d 以上,按 累計
鍵,待重量顯示值穩(wěn)定后,即可將重量存入記憶內。
v 可作加重累計亦可減重累計,但兩者無法同時使用,意即于使用加重累計時,須待加重累計之
累計總重打印或清除后,始可使用減重累計,于使用減重累計時,須待減重累計之累計總重打
印或清除后,始可使用加重累計。
v 累計筆數多為 9999 筆,但位數多為 6 位數。
II. 重示累計值
按 重示 鍵時,屏幕顯示“累計總筆數”,接著顯示“累計總重量”,且累計(M+)燈號“6”會
閃爍,約 3 秒后回復到原來模式。
v 重示累計值時,負重量之“ - ”號,不會顯示在屏幕上,但打印時,即會印出每一筆負重量
之“ - ”符號與累計總重量之“ - ”負號。
III. 清除累計值
a. 按 重示 鍵,接著按 清除 鍵即可清除所有累計值。
b. 在計重與計數功能互相轉換,或計重單位互相轉換時,電子秤將自動清除累計值。
c. 關機后電子秤將自動清除累計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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